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究竟该管好谁的嘴

          2021年8月31日,李洪志发表了一篇新经文《猛喝》,其中特别强调:“有一些人把大法修炼中出现的矛盾在社会网站公开讲,严重违背了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。”并且强烈要求:“管好你的嘴。在学员中,不在法上的话你不配讲。”

          李洪志《猛喝》中要求“管好你的嘴”,其中的“你”究竟指的谁呢?

          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所谓第一媒体明慧网今年8月22日有篇文章《关于自媒体◎师父批注》中说得很清楚:“很多学员办了自媒体频道。大部份做的很好,讲真相起到了救人的作用。也有少数做的不好,说一些不符合法的东西。”这里办了自媒体频道的“很多学员”,就是那些“你”。

          那么批注中提到的“少数”又具体指谁呢?

          在“你”和“少数”之中,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即虞超。据有关资料介绍,虞超曾经在中国因从事“法轮功”违法活动被依法判刑十年,近年才逃往美国。2020年8月12日,虞超在自媒体发表了《满口“神佛”之下的道德虚无》,文中认为在许多“法轮功”人员身上看到的不是所谓的“文化保守主义”,而是“满口‘神佛’之下的道德虚无”。并且,虞超还列举了在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中,这种遮掩在“神佛”之下的“道德虚无”的具体事例,然后以“可能上辈子他欠了别人的”——常用来掩饰冷漠无情,“可能我上辈子欠了别人的”——常用来掩饰懦弱麻木。

          李洪志在所谓的“天书”《转法轮》中写道:“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,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,它就是最要本的佛法。”并且认为:“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。”在李洪志那里,什么是“法”?《转法轮》即可谓“法”矣。既然“法轮功”奉“真善忍”为最高法则,那么,指责、训斥虞超之流前,首先要弄清楚,虞超等在自媒体爆料的究竟是事实还是谎言,如果是事实,就不应该违背“法”,就应当属于“在法上”,就应该允许爆料,而不是故意有违“真”的标准,强行以“主佛”的名义,用发表新经文《猛喝》的方式,进行强势打压,强力压制,否则,岂非自掴自掌,有碍观瞻,有伤大雅。

          事实上,“法轮功”虽然表面奉“真善忍”为最高法则,但骨子里却恰恰相反,言行相悖的事例不胜枚举。李洪志在《洪吟》中有“世界十恶”之类的诗篇,任意涂鸦社会。然而,当一些媒体,譬如《光明日报》,刊登文章依据事实批评“法轮功”,便不依不饶组织众多“法轮功”人员前往围攻,岂非搞舆论专制?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

          中国之所以依法取缔“法轮功”,将其视为邪教依法打击处理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即扰乱社会秩序。最典型的一例,即因天津教院主办《青少年科技博览》1999年第4期刊登中科院院士、理论物理研究所何祚庥文章《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》,文中提及“法轮功”,”法轮功“便有组织地聚众围攻天津教院。

          “法轮功”自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和依法打击处理以来,多年来持续不断地要求信徒走出去“讲真相”,并将此作为“救度众生”的重要手段。然而,所讲是否属于真相呢?以2001年1月23日发生的“法轮功”信徒“天安门自焚”事件为例,本是无可争辩的铁的事实,然而“法轮功”却全然否认,并且有意栽赃陷害,称是中国政府制造该事件并欲嫁祸“法轮功”,如此“讲真相”,又何真之有?

          实际上,在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那里,是不是真相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必须维护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的表面形象,这一点早在《精进要旨》收录的《明智》一文中就有明确表达:“思想中激烈地反映肮脏的念头,或骂老师、骂大法、骂人等等,排不掉、压不住,这才是思想业力。”以“思想业”吓唬“法轮功”信徒,这真是李洪志想出的一个高招,其对“法轮功”人员的精神控制力之强,令人匪夷所思,又孰敢逾其雷池一步呢?

          按照《转法轮》所写,“业大销毁”“形神全灭”,后果十分严重,尤其对于“法轮功”人员,修炼即为“消业”,否则就无法得着“功成圆满佛道神”的修炼结果。可是,作为“法轮功”人员的虞超之流,偏要在自媒体爆料“大法修炼中出现的矛盾”,并且引起了李洪志的不满,专门发表新经文《猛喝》进行指责、斥责,后果之严重可想而知!

          虞超之流在自媒体爆料“法轮功”的问题,有何过错?爆料的内容并非捏造的谎言,而是客观的事实,完全符合“真善忍”之真的要求,也符合“法”之真的要求。之所以李洪志要发表新经文《猛喝》进行指责、斥责,因为与维护其与“法轮功”表面形象的要求不相符合,在李洪志那里,“真”与“真相”,完全要看是否符合维护其与“法轮功”表面形象的需求而定,并非客观的事实,这才是问题的根本之所在。

          事实上,翻翻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的陈年旧账,其炮制的谎言、捏造的事实还少吗?从篡改出生日期,到炮制虚假简历;从自我包装神化,到仓皇潜逃境外;从坚称“不政治”,到积极参与政治;桩桩件件,数不胜数。诸多铁板钉钉的事实无不说明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,早已说谎成性。面对虞超之流出于对“真善忍”的信念尚存,敢于在自媒体中爆料“法轮功”存在的只鳞片爪的问题,就极不自在,无法正视,以致李洪志都忍无可忍地跳到前台,发表新经文《猛喝》进行指责、斥责。

          李洪志曾有一篇经文《不讲狂语》,文中写道:“有意无意的话讲大了佛都会震惊。”然而,他自己讲了多少“狂语”,有多少兑现?李洪志自创建“法轮功”以来所讲“狂语”之多,恒河沙数,俯拾即得,譬如《转法轮》中所写与贵州山洞的“蛇仙”斗法,真耶?假耶?譬如所写北京女弟子得到“法轮”保护,汽车竟然撞不伤她,真耶?假耶?只许自己讲“狂语”,不许他人讲真话,将话语权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,只准说什么,不准说什么,一切由其决定,这岂非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的一贯做派?!

          究竟该管好谁的嘴?岂非秃子头上的苍蝇,明摆的事实嘛!虞超之流讲真话遭到“主佛”之特别“厚爱”,受到“主佛”不辞辛苦地发表新经文激烈地指责、斥责,冤耶?不冤耶?